华麟行
   
 
 公司简介
 代理记帐
 工商注册
 收费标准

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顺义)

http://www.hualinhang.com 日期:07-11-08 16:26:20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二、2006年1月1日起,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三、个体经营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以税务部门批准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从事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建筑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70%以上(含70%);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Copyright@ 2005-2007 北京华麟行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32219号
海淀区:010-62001657  传真:010-62363232  联系人:蔡经理 白经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甲1号6号楼4层319室
朝阳区:010-59003285  传真:010-58698284  联系人:尹经理 李经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桥建外SOHO 2号楼1605室